6.储运及交收仓库相关:
仓单注册程序:
⑴.交易商向本市场提交入库申请单;
⑵.经本市场审核同意,交易商货物入库;
⑶.交易商与交货仓库签订仓储合同;
⑷.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核无误,交货仓库向交易商开具《存货凭证》并通过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将其开具的《存货凭证》提交本市场,交易商将《存货凭证》原件及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提交本市场申请注册;
⑸.本市场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无误后批准注册。
货物的生产日至交货日超过仓单合同约定期限的,不能注册成仓单。
《注册仓单》中所载明货物的生产日至交货日超过仓单合同约定期限的,不能用于交收。
仓储费用:
交易商按照市场公布的仓库收费标准,直接向仓库交纳各项费用。
交货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代发运业务
市场可为交易商提供代发运服务,交易商确认接受市场的代发运报价后,提交代办运输委托书、签定相关协议并向市场支付相关费用后,市场即可办理。
业务咨询及培训
联系部门:储运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4-62629280
传 真:0574-62629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