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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 | |
| | 关于调整青州、上海交货仓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 各交易商: 根据《中塑仓单交易规范》8.3及《中塑仓单交收管理制度》第十条的规定,本市场核准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塑通物流有限公司交货仓库对仓储费、箱式车出入库收费标准的调整申请,现公布如下: 一、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 仓储费收费标准由0.2元/吨·天调整为0.4元/吨·天; 二、上海塑通物流有限公司 1、仓储费收费标准由0.35元/吨·天调整为0.4元/吨·天; 2、箱式车出入库费用由18元/吨调整为20元/吨;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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