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时间 本市场的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交易时间由网上市场发文公布。网上市场认为必要时,由总裁或其授权人决定调整交易时间或暂停交易,并通过交易系统广播、中塑交易网、电话等方式公告或通知交易商。 |
2.商品和报价 ⑴.本市场交易的商品是塑料原料。其中,LL表示LLDPE;AB表示ABS;PV表示PVC。交易报价是指符合规定标准的塑料在本市场余姚交货仓库交收的含税价格。 ⑵.本市场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吨。 ⑶.本市场的计量单位是批,1批=5吨。 |
3.涨跌限幅 本市场通过交易系统设置涨跌限幅。每一期仓单合同当日涨跌限幅为该仓单合同上一交易日本市场结算价的±2%。如果某仓单合同连续三个交易日无成交量且收市时的报价均达到涨幅的上限或均达到跌幅的下限,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行情,本市场有权及时调整该仓单合同的涨跌限幅。 ⑴.某仓单合同若连续出现三个同方向单边行情,则第四个交易日该仓单合同的涨跌限幅扩大至±3%;第四个交易日以后的交易日仍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行情,则下一交易日均在上一个交易日的涨跌限幅基础上再扩大±1%,涨跌限幅扩大至±8%仍继续出现同方向单边行情时,网上市场可决定该仓单合同暂停交易,组织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⑵.若调整涨跌限幅交易日未继续出现同方向单边行情,则下一交易日涨跌限幅恢复至结算价的±2%。 ⑶.若调整涨跌限幅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行情,则视为新一轮单边行情开始,该交易日视为第一个交易日。 ⑷.涨跌限幅调整时,本市场将在上一个交易日收市后发文公布。 新上市的仓单合同的上市指导价由本市场确定。当某新仓单合同上市后,连续三个交易日无成交量时,本市场有权调整该仓单合同的上市指导价。 输入交易指令时,如果价格低于当日跌幅下限,或者高于涨幅上限,交易系统都不予接受,并给予出错提示。 |
4.订货量限制 本市场根据同期社会塑料供需总量核定各仓单品种每一期仓单合同的最大总订货量,核定的最大总订货量由本市场发文公布。 交易商可根据交易需要租用不超过五个摊位。本市场限定每个摊位的最大订货量为1000批,即5000吨。 本市场可根据实际社会塑料供需情况和交易风险程度,对每一仓单品种的最大总订货量和每个摊位的最大订货量限制进行调整。 |
5.交易费用 交易手续费:各种交易指令的手续费按2元/吨收取。即10元/批。 交收手续费:发生货物交收。买卖方的交收手续费均为15元/吨,即75元/批。 |